为鼓励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设立“辰冠奖学金”。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财产管理使用规定(修订稿)》(青科大基金字[2017]11号)及捐赠要求,制定以下评选规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辰冠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5级本科在校学生,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无任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需在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四、奖学金设置与获奖要求
1.评选“辰冠”奖学金7人,每人奖励 1000元;
2.获奖学生需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在思想觉悟、学习科研、品德修养、社会实践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展现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生的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回馈学院、社会关怀。
五、奖学金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1月14日中午12点之前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附件1、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为高考总成绩位次/所在省份当年总高考人数,按分值由小到大排序确定获奖名单)。
(二)年级评议组于11月17日中午12点之前进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三)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年级评议组上报的情况,于11月18日初步确定奖学金获奖人选。
(四)在全院范围内对人选名单公示2天。
(五)公示无异议后,举办颁奖仪式发放奖学金。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奖学金的学生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收回奖学金,予以通报批评。
(二)报送材料
1.附件1: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辰冠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
2.附件2: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辰冠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3.佐证材料:高考成绩和排名(电子版)
注:本办法由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