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与高校的合作与联系,推动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的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国家和社会,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激励学生的创新思维,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财产管理使用规定(修订稿)》(青科大基金字[2017]11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学术、科研表现优秀的青岛科技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做过博腾合作项目的同学优先),不含非全日制、延期、单位委培及MBA研究生。
二、奖励奖励名额及金额:
“博腾奖学金”博士、硕士研究生每年奖励名额为15人(其中博士不超过2人),具体见《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博腾奖学金评审办法》。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学位课成绩列专业前50%。
5.研究生当前学历入学以来,科研成果突出,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截至要求的申请日已在化学领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或已经被接收,以DOI号为准;
(2)已经正式取得中国专利局的发明专利或知名文章或学术报告著作权等;
(3)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科技、文化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4)在化学研究方向取得重大技术成果;
(5)经博腾同意,其他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以上科研成果均要求第一单位为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余无效,申请材料在多次参选中不重复使用。
6.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文化活动,表现优秀;
7.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评选资格:
(1)评选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评选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评选学年因个人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其他保留学籍情况的;
(4)修读年限超过3年的;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6)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
四、评审机构:
“博腾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由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成立“博腾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委共4-8人,博腾人员占比不低于50%)学院成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评审工作。“博腾奖学金”奖励候选人产生后,应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专项“博腾奖学金”颁奖会,并邀请博腾相关领导参加颁奖仪式。
五、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递交《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博腾奖学金”申请表》、《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博腾奖学金”候选人综合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开展评审工作,等额确定本学院的建议奖励名单,具体评选办法:
(1)“博腾奖学金”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
综合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30%+科研成绩×70%,按限额和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初选人员。
(2)课程成绩按照研究生所修必修课程的平均成绩计算;
(3)科研成绩按照研究生注册入学后以我校(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与毕业论文(或研究方向)相关的各类学术成果量化计分,仅计算研究生是第一作者并有导师署名,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成果。科研量化计分办法与注意事项与《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科研成绩量化计算办法保持一致。
3.评定工作小组对初选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开展评审工作,等额确定本学院的建议奖励人员。
4.评定工作小组将“博腾奖学金”奖励候选人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申请表、名单及证明材料报评审委员会及教育发展基金会。
5.教育发展基金会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当年“博腾奖学金”建议奖励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组织奖励金的发放并举办发放仪式。
六、申报材料:
1.报名时间:请有意参评“博腾奖学金”的同学于2022年10月31日10点前,提交《 “博腾奖学金”申请表》、《 “博腾奖学金”候选人综合情况一览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到一政219办公室,以材料报送确认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见2022年“博腾奖学金”评选附件。
七、其他说明:
1.具体评选办法见《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博腾奖学金评审办法》。本办法及其它相关事宜由教育发展基金会、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在奖学金评审工作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道德或者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该生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学院监督电话0532-84023917,只接受实名申诉和举报。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