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设立“辰冠奖学金”。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财产管理使用规定(修订稿)》(青科大基金字[2017]11号)及捐赠要求,制定以下评选规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辰冠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无任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2025级新生需在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其他年级学生需在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本条中“表现突出”主要是指2024-2025-2学期至少取得以下一项成绩:
A.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发表的论文被SCI、EI全文收录,排名前三位;主持或参与出版学术专著;
B.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学校认定的赛事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两位;
C.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地市级奖励,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且位列发明人前三位;
D.获青科好班长、十大自立自强标兵、十大杰出青年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E.其它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奖学金设置与获奖要求
1.评选“辰冠”奖学金 30名,每人奖励 1000元,其中2025级新生7人,其他年级23人;
2.获奖学生需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在思想觉悟、学习科研、品德修养、社会实践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展现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生的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回馈学院、社会关怀。
五、奖学金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本科二、三、四年级)于9月11日中午12点之前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附件1、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2025级新生佐证材料为高考总成绩位次/所在省份当年总高考人数,按分值由小到大排序确定获奖名单),2025级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二)年级评议组于9月12日中午12点之前进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三)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年级评议组上报的情况,于9月15日初步确定奖学金获奖人选。
(四)在全院范围内对人选名单公示3天。
(五)公示无异议后,举办颁奖仪式发放奖学金。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奖学金的学生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收回奖学金,予以通报批评。
(二)报送材料
1.附件1: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辰冠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
2.附件2: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辰冠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3.佐证材料(电子版)
注:本办法由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