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各中心:
学院拟于2011年5月17日召开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推进学院民主建设,动员和团结全院教职员工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全面落实建设教学研究型名牌学院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任务
审议通过《化学院十二五规划》;审议通过《化学院教学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化学院工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化学院经费使用情况报告》,选举产生化学院第二届工会委员会。
三、代表的产生
本次会议代表比例确定为在编在职教职工总数的40%左右,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化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见附件一)选举产生。
四、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分会委员会。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设分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委员5名。大会产生新一届妇委会,妇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名。工会及妇委会委员候选人由各代表团酝酿推荐,筹备领导小组汇总后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院党总支审查同意后,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五、提案工作
提案一般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每份提案必须有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每份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建议或措施三部分。内容要明确,建议要具体。提案必须在2011年5月12日前送交筹委会。(联系人:张玉冰)
六、总体要求
召开“教代会”是我院教职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促进我院的改革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为“双代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严格按照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11.5.10
附件一:
化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青岛科技大学院(系)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的名额、比例和构成
本次会议代表比例确定为在编在职教职工总数的40%左右。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其中,教师应不少于80%,民主党派人士、女性、青年应占一定比例。学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提名为候选人。根据规定,学校教代会的代表为二级学院教代会的当然代表。
二、代表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方针路线,在本单位发挥骨干作用,廉洁自律;热爱教代会工作,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民主参与能力;关心学校、学院发展,有主人翁责任感,顾全大局,办事公道;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当选代表应是我院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代表的选举工作
“双代会”的代表原则上以教研室为选举单位,按规定比例分配表确定的名额,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各部门党政工负责人共同组织实施。
各部门按照比例确定的名额,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集中大多数教职工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于2011年5月11日前报学院“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查合格后予以确认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联系人:李光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