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青岛市“十大巾帼科技创新英才”和“巾帼科技创新能手”的通知

发布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8日 00:00

转发校妇委会文件:

十二区市妇联、科技局,保税港区妇联、高新区妇工委,市直(驻青)各有关单位妇委会(女职委):

近年来,我市各级妇联组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为抓手,广泛组织女职工开展技术比武、创新竞赛等活动,积极引导女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造,培养了一批巾帼科技创新人才,为发展蓝色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女职工创造热情,提高她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市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再建新功,市妇联、市科技局决定在全市女职工中评选青岛市“十大巾帼科技创新英才”和“巾帼科技创新能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女职工,重点是海洋科研、生物技术等领域的女科技工作者。

二、表彰项目

拟评选表彰青岛市“十大巾帼科技创新英才”(10名)和青岛市“巾帼科技创新能手”(50名)。

三、评选条件

(一)青岛市“十大巾帼科技创新英才”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奋发有为,勇攀高新,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在科研领域开展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或提出重要的创新学术思想。

3.2009年以来,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青岛市“巾帼科技创新能手”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2.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自2009年以来,拥有一项或多项创新成果(如果是由多人完成的,必须是第一完成人),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候选人的产生采取组织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以组织推荐为主的办法。各区市、各单位按要求在认真核实、研究的基础上,择优推荐3-4名候选人。市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发展部)对所有候选人进行初审,择优确定60个入围者。

(二)专家评审。市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者进行综合评审,投票确定“青岛市十大巾帼科技创新英才”候选人,其余入围者为“青岛市巾帼科技创新能手”候选人。

(三)网上公示。对评选出的“青岛市十大巾帼科技创新英才”和“青岛市巾帼科技创新能手”候选人,在青岛妇女网和青岛市科技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表彰宣传。对公示后无影响表彰问题的“青岛市十大巾帼科技创新英才”,市妇联同时表彰为青岛市“巾帼建功标兵”和三八红旗手;对“青岛市巾帼科技创新能手”,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同时表彰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并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

五、有关要求

(一)评选要求。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青岛市十大巾帼科技创新英才”和“青岛市巾帼科技创新能手”的评审工作。各区市、各单位要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并成立相应的评审委员会,严格把关、全面审核,切实将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好、影响力大的优秀女职工推荐上来。

(二)材料要求。认真填写《青岛市“十大巾帼科技创新英才”推荐表》、《青岛市“巾帼科技创新能手”推荐表》(附后),并提供1500字以内的推荐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创新成果的证书、论文和媒体报道、获得效益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推荐材料要求事迹突出、内容丰富、数据翔实,充分展示出女职工取得的创新成果和显著成效。

(三)报送要求。推荐表、推荐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要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各一式6份,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于9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发展部)。

联 系 人:李丽、赵晓军;

联系电话:85911670、85913027;

电子邮箱:qdflfzb@163.com

附:青岛市十大巾帼科技创新英才(能手)推荐表

青岛市妇联青岛市科技局

2012年7月30日

附件:

青岛市十大巾帼科技创新英才(能手)推荐表

姓名

年龄

职务

手机

电话

单位名称及邮编

电话

重大

贡献

2009年以来所获称号

600字

区市妇联或行业(单位)党委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区市科技局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市妇联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市科技局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青岛市妇联办公室2012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