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评选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2013年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范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第一申请人应是2012年8月31日以后省内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学籍的研究生(包括在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不包括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等在册学员),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重在理论创新,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的评选注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二、材料报送需报送的材料为:(一)博士学位论文1.博士学位论文每篇一式2份;2.将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见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注1)装订成册,一式2份。(二)硕士学位论文1.硕士学位论文每篇一式2份;2.将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见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注1)装订成册,一式2份。(三)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1、《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附件5);2.有关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需要予以提供,装订成册,一式2份。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是正式出版的);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四)涉密论文不得申报。申报的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审查、处理,处理后如影响评审结果由申报者及申报单位负责。申报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评审书不要加任何装饰性封面。(五)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需网上提交(要求见附件6)。各学位授予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网上提交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仅包括封面(格式见附件7)、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引注和参考文献,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一)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初审:负责单位:各院学位分委员会具体工作: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确定本学院推荐参评论文名单(排序)和创新成果奖(排序)。3月20日前将推荐结果和所有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学位办。(二)学校评审:时间:3月21日---22日负责单位:研究生工作部(处)具体工作:学校根据省学位办分配给我校的名额(见附件),从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推荐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和科技创新成果奖。联系人:陈建春学位办联系电话:84022387 ,88958383E-mail:qustxwb@163.com研究生工作部(处)2013年3月4日
附:请需要报送材料的老师们在3月18号下午5点之前交到化学院教学办公室张婷老师处。日期:20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