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和《青岛科技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制定。
一、组织管理
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夫山
组员:王德宝、罗细亮、丁彩凤、牛淑妍、解从霞、于跃芹
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刘 庆
组员:刘 庆、孙晓刚、罗世忠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录取原则
1、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满分5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为270分)之和确定,并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2、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进行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后,再录取调剂考生。
3、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 政审不合格者;
(2) 复试外语成绩低于3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者;
(3) 体检不合格者。
三、复试基本要求
1、政治考核
(1)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实际表现的考核。调档及政审工作在复试后进行。
(2)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2、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院今年进入复试阶段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为一区A类考生国家初试合格线。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严格按照“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3、推荐免试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但要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其进行考核。
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
四、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名单由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提供,我院将按照国家及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组织本院系的复试工作。各专业招生名额如表1。
表1化学院各专业招生名额
专业
分析
化学
有机
化学
物理
化学
无机
化学
应用
化学
海洋
化学
化学工程
(专业硕士)
合计
招生名额
30
30
9
5
9
5
24
112
2、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包括专业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专业笔试(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外语考试(含听力)、体检。复试总分为27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外语考试100分,专业面试70分(含外语口语20分)。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笔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表1、 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笔试科目
专业名称
复试笔试科目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
无机化学
有机化学、专业英语
分析化学、结构化学
分析化学
有机化学、专业英语
无机化学、结构化学
有机化学
分析化学、专业英语
无机化学、结构化学
物理化学
有机化学、专业英语
分析化学、结构化学
海洋化学
有机化学、专业英语
无机化学、海洋化学
应用化学
有机化学、专业英语
无机化学、结构化学
化学工程(专业硕士)
有机化学、专业英语
化工热力学、化学反应工程
调剂生:初试时考有机化学,则复试时考分析化学;初试时考分析化学,则复试时考有机化学。其他的根据要求进行考试。
4、复试时间及安排
各学科专业复试时间为4月2日(具体安排如下)。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并提前在本院公布复试的有关要求。
专业笔试具体安排:
(1)专业笔试
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应用化学、海洋化学、专业硕士:
有机化学时间:4月2日10:00-11:00
专业外语 时间:4月2日11:00-12:00
地点:3#教学楼201、202室
有机化学专业:
分析化学时间:4月2日10:00-11:00
专业外语 时间:4月2日11:00-12:00
地点:3#教学楼201室
(2)专业面试:
无机化学:4月2日13:30-17:00 1号实验楼205
有机化学:4月2日13:30-17:00 1号实验楼121
分析化学:4月2日13:30-17:00基础化学实验楼3022
海洋化学:4月2日13:30-17:00 1号实验楼207
物理化学:4月2日13:30-17:00 1号实验楼219
应用化学:4月2日13:30-17:00 1号实验楼305
专业硕士:4月2日13:30-17:00基础化学实验楼1001
5、关于外语听力与口语考试
根据教育部要求,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我校将统一进行组织,时间定于4月1日下午,与外语笔试考试结合在一起。外语口语测试与专业面试结合在一起,考试的内容与形式由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6、关于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化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全权负责,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我院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以硕士点为单位成立相应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依据我院复试细则的要求,拟定多套难度相当的试题组成试题库,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在复试中做好记录,写出评语。复试期间,将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五、复试分组情况
无机化学专业:
组长:王德宝
组员:温永红,王磊,吴占超,耿延玲
秘书:吴占超
有机化学专业:
组长:于跃芹
组员:文丽荣,许良忠,胡志强,刘永军
秘书:胡志强
分析化学专业:
组长:罗细亮
组员:丁彩凤、赵常志、牛淑妍、张晓茹
秘书:王 卫
物理化学专业:
组长:孟阿兰
组员:任志华、赵继宽、李东祥、杨宇
秘书:杨宇
海洋化学专业:
组长:李昉
组员:詹天荣,马翠萍,张 跃,武杰
秘书:武杰
应用化学专业:
组长:陈夫山
组员:袁 冰、接贵芬、于锡娟、李春香
秘书:袁 冰、杨志刚
化学工程专业(专业硕士):
组长:高洪涛
组员:许泳吉、王明慧、李光九、李春芳
秘书:刘 杰
六、复试总结
1、复试结束后,各小组学生的最后复试结果,请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名;所有参加评分的老师需要在排名表上签字;
2、复试结束后,请各复试小组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生的考试材料及各小组(专业)复试总结报告提交化学院研究生秘书办。所有参加评分的老师需要在复试总结报告中签字;
3、化学院将复试考生的考试材料及各学科(专业)复试总结汇总交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七、复试纪律
1、参加复试的老师,请不要迟到早退;凡迟到早退者,请不要为学生评分;
2、尽量不要在复试现场询问学生选导师情况;
3、除客观的复试记录外,不允许将评委对学生的评论和讨论情况泄密。
特别强调:复试工作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化学院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注意:
1、未达到我校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校内调剂。
2、经差额复试后淘汰的和未达到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统考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要求且有外校愿意接收的,由本人申请,持外校接收函,可到研究生招生办办理有关调剂手续。
3、不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4、如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差较大,我校有权对考生再次进行复核考试并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本办法由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