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直属部门、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各有关单位: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分团委、院学生会《关于召开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已经院党总支、校团委、校学生会批准。为做好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代表共213名,会期一天。代表名额由分团委、院学生会根据各选举单位团员、学生的数量,分配到各选举单位。推选代表的工作在院党总支、分团委领导下进行。本次团代会拟选代表213名,其中学生代表(包括在籍本科生、研究生)209名,占98.12%,青年教师代表4名(其中专职团干部2名),占1.88%。本次学代会拟选代表209名,其中研究生代表24名,占11.48%,本科生代表185名,占88.52%。
二、代表条件
1、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学生中的优秀分子;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能够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善于团结团员青年,得到他们的拥护和信任;
5、顾全大局,组织纪律性强,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三、代表产生办法
1、分团委、院学生会将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分团委直属部门、各团支部、各班级,由各单位在酝酿、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数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
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应由各团支部、学生会征求学院党总支意见后,并在所在单位团组织和团员、学生中充分酝酿后提出。报院团委组织部,经院团委、院学生会同意后,进行选举正式代表的选举。
3、正式代表应由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召开团员大会和学生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
4、本科生15、16、17级各团支部、班级应选正式代表5人,研究生16、17级各团支部、班级应选正式代表4人。
四、各单位推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要体现广大团员青年的意志。
五、各单位应在2018年6月14日前完成正式代表选举工作。请将正式代表名册于2018年6月14日报院团委组织部。
请单位依照通知要求,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 》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和民主程序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做好团组织的建设,确保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委员会
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