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宁远奖学金章程》,学院制定以下评选规则:
一、 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及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应位于专业排名前30%,无不及格科目;
5.热爱集体,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参加班级、院系、学校举办各项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或遭遇特殊困难),生活简朴,勇于奋斗,在各个方面表现良好。
三、 评审原则与组织领导
奖助学金实行个人申请,组织评审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次评审,统一发放。评审过程中实行“三级评审,两级公示”制度,班级推荐(综合测评前30%,无挂科,家庭困难),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原则,奖学金候选人产生后,应组织公示。
四、奖助学金设置办法
设置不同等级奖助学金:一等奖助学金3000元1名,二等2000元2名,三等1000元3名。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化学院宁远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
2、报送时间:2019年11月1日前将材料上报化学院分团委。
六、奖助学金的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递交申请书(附件)。
2.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3.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年级辅导员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名单。
4.学生奖学金候选人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院将每年的评比结果及时书面通知企业。
6.企业无异议后,确认并盖章返回化学院。
七、奖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各年级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公平公正,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应合理使用,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级,严格要求自己,对于受到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的学生,学校将收回该年度奖助学金。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化学院。
青岛科技大学化学院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