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化学院“宁远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陶亚亚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9日 10:44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宁远奖学金章程》,学院制定以下评选规则:

一、  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及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应位于专业排名前30%,无不及格科目;

5.热爱集体,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参加班级、院系、学校举办各项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或遭遇特殊困难),生活简朴,勇于奋斗,在各个方面表现良好。

三、 评审原则与组织领导

奖助学金实行个人申请,组织评审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次评审,统一发放。评审过程中实行“三级评审,两级公示”制度,班级推荐(综合测评前30%,无挂科,家庭困难),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原则,奖学金候选人产生后,应组织公示。

四、奖助学金设置办法

设置不同等级奖助学金:一等奖助学金3000元1名,二等2000元2名,三等1000元3名。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化学院宁远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

2、报送时间:2019年11月1日前将材料上报化学院分团委。

六、奖助学金的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递交申请书(附件)。

2.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3.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年级辅导员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名单。

4.学生奖学金候选人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院将每年的评比结果及时书面通知企业。

6.企业无异议后,确认并盖章返回化学院。

七、奖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各年级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公平公正,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应合理使用,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级,严格要求自己,对于受到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的学生,学校将收回该年度奖助学金。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化学院。

青岛科技大学化学院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