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岛津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制定以下评选规则: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评选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必须在本专业范围内前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4.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较为突出;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质,受到教师的认可和学生的好评。
三、 评审原则与组织领导
奖助学金实行个人申请,组织评审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次评审,统一发放。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奖学金获奖名单确定后,应组织公示。
四、奖学金设置
设置“岛津优秀学生奖学金”5名,每名2000元。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化学院岛津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
2、报送时间:2020年10 月14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上报各年级辅导员。
六、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递交申请书。
2.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年级辅导员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名单。
3.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院将每年的评比结果及时书面通知企业。
七、奖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各年级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学生奖学金评选公平公正,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应合理使用,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严格要求自己,对于受到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的学生,学院将收回该年度岛津优秀学生奖学金。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化学院。
青岛科技大学化学院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