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本学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学院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0〕15号)、《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20〕22号文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0〕45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属高校奖助学金的通知》(鲁学助〔2020〕24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1: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
现对以上同学进行公示,公示期2天,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学院分团委(1号行政楼219)或者拨打0532-84023917反映。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