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岛津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经过个人申请、学院评审,确定各年级拟获得“岛津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名单,现进行公示:
化学实验191班 刘德洋
化学193班 胡蝶
化学182班 施纯源
应化182班 臧欣然
分子科学181班 刘正昊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需实名以书面形式于2021年9月15日之前申诉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84023917
办公地址:四方校区一号行政楼219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