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中央下发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团,加强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现就化学院开展2021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有关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1年12月01-0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化学院团委办公室1政226反映。
联系电话:0532-84022954,联系人:刘施施。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12.01